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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

文本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7日09:29 佚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文件

 

物联行字[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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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是获得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首批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从2007年起,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物流企业的响应。至目前,共评出A级物流信用企业66家。这些A级物流信用企业的推出,对引导物流企业诚信经营,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信用自律,创建良好的物流市场竞争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一项制度性工作,2009物流企业信用评级从即日起接受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2009年信用评级的企业,请于731日前填报申请材料。

二、企业在填报申请材料前,请进入中国物流与采购网www.cflp.org.cn上的“企业信用评级”栏目,查看《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等级划分及含义》等相关资料,以了解相关情况。

三、申请评级的企业请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的“企业信用评级”栏目中的“填报系统入口”进入“物流企业征信系统--企业在线填报系统”填报材料,同时下载打印相同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并提交以下附件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最近一次参加银行信用评级的等级证书复印件;

(三)国税、地税、海关等有关登记证复印件;

(四)国税、地税部门的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五)最近一次投入资本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和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四、企业填报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五、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权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省级物流行业协会接此通知后,请按照协议规定开展工作。

六、企业在申请评级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张明   颜普兵

联系电话:01058566578   58566588157

    真:01058566588158

Email:  zhm1599@163.com   ypb-bj@sohu.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15

邮政编码:100045

 

 

               

〇〇九年四月二

 

 

 

 

主题词:物流  企业  信用  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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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四川、上海、河北、宁夏物流协会,河南、吉林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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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09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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