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国物流示范基地、中国物流实验基地评审通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文件
物联行字[201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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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中国物流示范基地
中国物流实验基地评审的通知
各物流企业、物流园区:
为适应我国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科学评审中国物流示范基地、中国物流实验基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重新修订了《中国物流示范基地、中国物流实验基地评审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2012年度中国物流示范基地、中国物流实验基地评审工作从即日起接受各单位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在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的方式报送以下材料:
(一)物流企业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物流基地申报表(企业版)(见附件1);
2、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运用与创新国内外物流理论的情况;
5、企业在物流管理和物流运行方面的主要做法;
6、企业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物流园区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物流基地申报表(园区版)(见附件2);
2、入驻物流企业(包括商贸流通企业)名录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
3、园区规划和建设情况;
4、园区管理制度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5、园区综合服务能力情况;
6、园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颜普兵
联系电话:010—58566588转157
传 真:010—58566588转158
E—mail: ypb-bj@sohu.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C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1.物流基地申报表(企业版)点击下载(39.5 KB)
2.物流基地申报表(园区版)点击下载(41.5 KB)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物流 基地 评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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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12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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