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忠付:全力保障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展开
全力保障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展开
——访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
在7月27日举办的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部署工作会议上,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对这次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部署情况,本报记者对崔忠付进行了专访。
关于《通知》的解读
记者:请介绍一下这是什么性质的劳模表彰?
崔忠付:这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开展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是政府的表彰活动,是在全国范围内的一次大规模的评选表彰活动,也是继2007年首届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的第二次。因此,自正式启动后,引起物流界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响应。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本次评选表彰的原则是什么?
崔忠付:关于评选表彰的原则,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二是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三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适当控制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正职领导)比例(不超过20%);四是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五就是要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要严格按照《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内容、格式和规定时间等,及时上报推荐评审材料。
记者:评选范围和评选表彰名额是如何规定的?
崔忠付: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全国物流行业企事业单位、地方各级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各地物流协会及内设机构和临时集体;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是全国物流行业企事业单位、地方各级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各地物流协会的在职职工。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至于表彰名额,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有50个,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共有300名。
记者:各地区名额分配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崔忠付:名额分配中依据各地经济总量,重点考虑物流发展较快地区、均衡考虑中西部地区的原则。如沿海地区物流业相对比较发达,在名额分配比例上都已考虑进去。所以,在指标的分配上各省区市要兼顾到这一点。如辽宁省的名额中要包括大连,浙江省要包括宁波,福建省要包括厦门,山东省要包括青岛,广东省要包括深圳,北京要包括总部设在北京的全国性物流公司等。
记者:本次评选表彰的具体对象是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请问成为先进集体的标准是什么?
崔忠付:《通知》指出,要想成为先进集体,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好、作风正;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视环境保护;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劳动生产率高、资产质量好、服务效率高;文明安全生产,近四年来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成功地运用与创新国内外物流理论与实践,物流发展目标明确、规划科学,建立了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和先进的物流管理体系,物流综合水平在本地区居于领先地位;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深化改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突出;客户满意度高,物流业务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经济效益居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同行业前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重视企业文化、品牌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在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以及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单位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记者:那么,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标准又是怎样的?
崔忠付:文件中指出,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物流业振兴与发展中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先导,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事物流工作四年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学习业务、钻研技术、苦练操作基本功、创造先进操作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劳动效益在同行业居领先地位;在改善物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重组改制、加强科学管理、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中做出显著成绩;在推进物流技术进步、组织研究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带领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拓物流市场、推行品牌战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坚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生产后勤保障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重大贡献;在构建和谐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诚信经营、参与公益事业、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记者:请问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执行程序有哪些?
崔忠付:按照通知要求,发文是自上而下,申报则是自下而上。由省区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下发的《通知》,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物流行业牵头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拟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地在公示前,须先行将拟推荐人选和比例等情况由省区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统一报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反馈各地进行公示。
至于公示的方法,为了保证评选表彰过程公开、公正和公平,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求推荐的个人要在所在单位公示五天。公示的方法可以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或其它方式。
记者:请介绍一下劳模的奖励及待遇情况。
崔忠付:劳模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评选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物流行业协会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物流行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颁发奖章和证书。受表彰的个人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记者:现在有几个大家非常关心且比较典型的问题,还请您做一下解答。一是各省区市由谁牵头、怎样组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二是中央直属物流企业怎样申报?三是外资物流企业及其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评选?
崔忠付:按照《通知》精神,由各省区市物流牵头部门,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当地物流行业协会共同组成领导小组。需要强调的是,办公室原则上设在政府物流牵头部门。没有成立物流协会的省市可由政府物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中央直属物流企业主要在北京地区申报,名额分配比例中已兼顾到了这一点。
2010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可以参照本条例给予表彰奖励。依据这条原则,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一条原则,即凡与企业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并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外籍人士,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可以申报。
部署工作重点
记者:参会代表普遍有一个疑惑,就是部署工作中时间问题拿不准,请您给予准确的界定。
崔忠付:部署工作主要分四个时间段:一是各省区市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并报送全国评选办。原文件要求的是7月18日,由于部分省区市收到文件的时间较晚,来不及协商,特将各地领导小组名单的最终确定时间延长到8月1日。
二是送交各省区市拟推荐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名单时间。文件中规定在9月20日前要将各省区市的名单报上来。由于时间很紧,考虑有的地区偏远,希望赶前不赶后,所以做以下调整:9月20日要求大家把拟推荐的名单报上来,经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办公室进行预审,再反馈各省区市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是最终提交地方公示后名单的时间。经各地区公示后,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必要的调整,要求于10月20日报送到我会评审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经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共同组成的全国物流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是表彰大会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旬,地点初步安排在北京人民大会堂。
记者:在具体工作部署中,相关评选机构及工作人员有哪些重要程序问题需要注意?
崔忠付:首先,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前的两个月时间中,按照《通知》有关申请程序的要求,申请填报的具体组织工作都在各省区市进行,需根据当地的情况做出具体安排,确定每一环节的时间表。
其次,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由各省区市物流牵头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具体实施进行的。若没有成立省级物流行业协会的可直接由政府物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各地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接受本地区各物流行业企事业单位、地方各级物流管理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及内设机构和临时集体的申报材料。
再者,凡上报名单必须经过所在单位的公示程序。先进集体需填写所属单位意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需经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意见。分别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缺一不可。
另外,各地评选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进行逐一逐级审核,按照所分配的名额和比例报送到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记者:在接下来的工作部署中,各地评选机构及工作人员有哪些重要职责、准则需要履行和遵守?
崔忠付: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各地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候选人材料的收集、核实、整理、汇总、初审、上报等工作。
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同时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
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适当控制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正职领导)比例(不超过20%)。
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最后,崔忠付强调各省区市评选领导小组要把握好时间,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材料报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