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事务部

张艳: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一定要公开公正公平

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一定要公开公正公平
——在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巡视员 张艳

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是物流行业一件大事。在这里,主要对《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9号)的一些细则做进一步的解读。
    首先,要评选先进,需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所谓的“公开”,指评选的条件、评选的标准、评选的数量、评选的成绩、评选的范围都要公开。我们的这个表彰是政府的奖励行为,不同于其他一般的表彰,应该是非常严肃的。这个表彰规格也是很高的,受表彰的所有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都要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一切都公开了,就会以贡献大小、成绩突出作为衡量标准。公开了,就会防止暗箱操作,也会防止降低标准,工作部门也有了自己的工作法则,所以有利于严格把关。以前提倡好中选优,现在则提倡优中选优。
    其次,一定要严格控制领导参评的比例。严格控制领导参加评选,是我们表彰奖励工作一贯的要求。领导干部参评的比例,主要指副司级以上级别的领导干部,包括处级干部的评选,我们都有严格的界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一些个别的地方、个别的部门在评选工作中审核不认真。还有一些做具体组织工作的部门或单位,其部门领导直接把自己评上来了。为了杜绝这种不良的风气,我们明确规定,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对处级参评人员的标准也有界定,控制在20%左右。另外,适当控制单位负责人参评比例。我们一定要把评选的重点放在基层一线,瞄准在艰苦岗位、艰苦地区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在坚持条件、坚持标准的情况下,考虑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再者,一定要严格评选程序,坚持“两审三公示”,加强民主监督。要按照《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精神进行评选,做好评审工作。一定要做到自下而上,让群众有机会参加评选,这样才叫有群众基础。那么,对群众评选出来的,要经过单位集体研究才能上报。所谓“两审”,指省级评审、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三公示”指单位公示、省级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向全国公示。虽然大家评选工作的担子很重,但相关程序一个都不能少。“两审三公示”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加强民主监督,防止隐瞒错误、伪造事实。
    第四,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物流部门的表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两个部门共同的工作。另外,各地主管部门也不尽相同。各部门一定要吃透《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精神,对评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及时进行沟通。部门之间也应互相配合、各负其责。另外,评选奖励这个工作,群众的关注度很高,哪一处考虑不周全,也会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所以这个工作各部门一定要通力合作,做到横向也沟通、纵向也沟通,方方面面都要按要求做,防止夹生饭。
    第五,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应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要亲自过问,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应早日布置,开好头,起好步。注意评选工作的进度,有时限、有检查。承担评选表彰工作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另外,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评选的工作纪律。
    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评选表彰工作确实是我们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一个非常好的抓手。2007年,第一届全国物流行业劳模评选表彰大会举办后社会反响非常好。如今第二届表彰可以说是物流行业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通过评选表彰,树立典型,促进物流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