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事务部

丁俊发常务副会长在首批A级信用物流企业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丁俊发

在首批A级信用物流企业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007年8月20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

今天,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这里举行首批物流企业信用评价A级信用企业新闻发布会,全国整规办姚广海副秘书长、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办陈国卫主任参加会议,说明了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物流行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的高度重视。物流企业踊跃申报,也反映了物流行业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要求与强烈愿望。

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要求:“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温家宝总理在上海市政府《关于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上批示:“诚信建设覆盖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涉及法律、制度、道德、管理、服务、信息等许多方面,是一个综合的体系,需要从重点行业、机构和企业的信用建设入手逐步推广,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的密切配合和协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温家宝总理还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吴仪副总理也曾指出:“诚信经营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要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物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体系建设也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国物流产业经过“九五”“十五”的发展,已进入到了理性、务实、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06年,我国物流总额59.6万亿,GDP与物流总额相比的物流需求系数为2.8;物流总费用3.8万亿,与GDP的比率为18.3%;物流业增加值1.4万亿,占第三产业全部增加值的17.1%。物流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国家“十一五”规划,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单列一节,是中国现代物流业发展新的里程碑。但是,我们不仅要看到近几年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积极一面,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现代物流业是在很薄弱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不规范,一体化服务功能差,企业集中度低,粗放式经营仍十分明显。在市场运作中,有的企业恶意压价、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偷逃税费、货物“蒸发”等商业欺诈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诚信缺失的现象如不加以遏制,必将影响到物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与物流企业的成长。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现阶段加强物流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加快物流行业的信用建设步伐,增强物流企业的信用意识,创建良好的物流市场竞争环境,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为了规范物流企业发展,国家标委会制定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05)国家标准,有172家物流企业进入A级物流企业名单。1A到5A代表了物流企业的规模、功能,对广大物流需求方来讲,也需要看物流企业的信用等级。此前,没有一家专门的机构对物流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客户难以从中甄别、挑选信用高、服务好的企业,客户的利益不能得到根本的保证。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把企业的信用状况公示出来,宣传诚信经营的典型,对引导物流企业增强信用意识,加强信用自律,树立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让诚信守法的企业享有最大的便利,限制失信违法企业的生存空间,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兑现承诺、失信必惩的行业氛围,创建良好的物流市场竞争环境,营造物流行业诚信经营的大环境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严格按照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精神,在广泛追求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的特点,研究制定了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总体方案,包括《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等级划分及含义》等。该方案通过了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专家组评审论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被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首批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试点单位,也是唯一一家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的机构。

今年3月,按照全国整规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启动了对物流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并于3月23日发出了《关于开展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的通知》(物联行字[2007]18号)。联合会在坚持为行业服务、为企业服务,坚持“企业自愿,主动申请评价”,坚持“不以赢利为目的,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下,按照《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流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产生了首批24家物流A级信用企业,并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异议。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了首批24家物流企业信用评价A级信用企业名单,刚才崔忠付副会长兼秘书长已经宣布了。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我希望今后有更多的物流企业申报A级信用企业,我也希望已经是A级信用物流企业要更上一层楼,让我们一起,为中国物流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行业事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