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流行业劳模申报工作全面铺开
自5月14日人事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发出后,引起了物流界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的热情关注和积极响应。目前,各地申报工作正在全面铺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评选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0号文件)精神,6月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北京召开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和物流行业协会负责人会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崔忠付在会上对评选工作进行了部署。随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了以物流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人事部门、物流行业协会参加的评选机构,并转发了国人部发[2007]70号文件,对评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目前,各地评选申报工作正在顺利进行。请各地物流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抓紧与当地物流主管部门及评选机构联系,提交申请材料;中央所属物流企业向北京市评选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行业事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