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事务部

关于延期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物流公司、 批发市场、行业协会: 我会3月20日曾以“物联行字〔2003〕35号”文,发出《关于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的通知》(附后)。鉴于当前非典型肺炎疫情仍很严重,经研究,决定将原定的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期到6月30 日。望有关单位在此期间抓紧组织材料报送。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务部 2003年5月22日 关于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物流公司、批发市场、行业协会:根据中国质量协会等四单位《关于召开全国第二十五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的通知》,我会将向中国质量协会推荐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和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请你们按照推荐条件及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荐本系统的先进典型(三种类型自行选择),认真组织事迹及业绩材料,并填写报名单,于5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材料等寄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行业事务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邮编:100834 联系人:金毓谦电话:010-68391310 传真:010-68391350